信州区就业创业惠企政策四: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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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就业创业惠企政策四: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和标准
扶贫车间按要求吸纳贫困劳动力,符合《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 号)补贴条件的,可按相关要求落实补贴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的扶贫车间,每吸纳 1 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 1000 元补贴,对在深度贫困村建设的扶贫车间按年给予2000 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 1 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年给予 1000 元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赣扶字〔2019〕15 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 号)、《关于做好扶贫车间动态监测和后续帮扶工作的通知》(赣扶综字〔2020〕7号 ))
二、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须提交材料:《扶贫车间认定表》、《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花名册》、《补贴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城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
2.区就业局审核;S365网络超时_365体育注册送365_365提现流水不足
3.报人社、财政部门核拨。
政策业务咨询科室:信州区就业局市场就业科
联系人:汪巍 咨询电话:830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