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
第03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发布信州区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公告。
一、购买项目:就业技能培训2000人以上。
二、购买主体:信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指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违纪违法行为,政府批准的具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资质。公办承接主体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承接主体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办学许可证上的营业范围要与购买技能培训成果的工种一致。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承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相关技术和培训流程,培训期限不低于国家职业培训包、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规范、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或取得技能培训资质时确定的培训计划大纲中规定的学时,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经历,有完整的就业技能培训相关资料台账。
4、具有多媒体理论培训教室、远程监控设备,实践操作所需的相应场所和设备。具备2人以上专职人员培训理论和实践操作师资(持有:省人社厅颁发的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证书或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 S365网络超时_365体育注册送365_365提现流水不足
5、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质量和效果,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支持服务。
6、培训机构未违规开展职业培训,未提供虚假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骗取、套取职业培训补贴。
7、符合就业技能培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16周岁至60周岁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的城乡脱贫人口、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培训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
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员、美容师、美发师、汽车修理工、快递员、物流服务师、中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健康管理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林木种苗工等工种。
六、培训要求
1、采取集中培训授课和个性化辅导、自学、实践操作相结合。理论培训范围涵盖职业概述、就业创业政策等相关内容。
2、每班期培训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根据国家职业技能大典具体安排。
3、理论培训班场地设在S365网络超时_365体育注册送365_365提现流水不足中心城区范围内。
4、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购买培训成果任务 。
七、培训成果
1、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每班期学员满意度达90%以上的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全额购买;没有达到90%的,按实际满意度百分比进行购买;满意度低于50%的不予购买。
2、进行培训理论、实操考试和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考试鉴定,考核合格核发《就业培训合格证》或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培训开班后,及时将人员名单录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模块。
八、资金安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本次居民服务人员培训成果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九、如在购买成果过程中有新规定,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十、资格申请
1、有意愿和能力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承接主体,可按本公告“三、承接主体”内容,携带相关资料到“信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处申报(购买主体地址:S365网络超时_365体育注册送365_365提现流水不足信州区五三西大道96号劳动大厦5楼)。
2、经购买主体方按要求审核报送的相关资料后确定承接主体。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 。
联系电话:8307370 联系人:童惠琴
信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